重磅!月潭水库12月31日下闸蓄水!
昨天(12月21日)
黄山市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月潭水库下闸蓄水的通告
月潭水库
计划2020年12月31日下闸蓄水
黄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月潭水库下闸蓄水的通告
月潭水库工程是国务院172项重大节水供水项目之一,水库总库容1.57亿立方米,正常蓄水位165米,计划2020年12月31日下闸蓄水。为维护蓄水期间水库淹没区、影响区及水库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下闸蓄水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蓄水影响范围包括月潭水库淹没区、影响区、水库周边以及水库下游率水和新安江干流沿线河道管理范围。
二、蓄水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库淹没区及蓄水后易造成塌滑或滑坡的影响区域内从事耕种、放牧、捕鱼、采石、采砂、水上交通、游泳等活动。
三、蓄水期间,库区迎水面地段易发生地质灾害,易引发两岸土质和松散堆积物塌滑或滑坡,所有人员要自觉远离悬崖、陡壁、边坡、堆积体等危险区域。
四、蓄水期间,库区周边居民要监护好家中未成年人、精神障碍患者、聋哑人员,管理好家养牲畜,严禁库区周边居民及家养牲畜进入水库淹没区,严禁任何车辆及人员在淹没区以下的交通道路上通行。
五、蓄水期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休宁县人民政府月潭办、农业农村水利、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等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确保蓄水安全稳定。
六、休宁县人民政府要督促水库淹没区、影响区域内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制定相应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强化安全宣传,在重点地段、关键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组织人员加强库区安全检查及巡查,积极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远离水库淹没区、影响区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水库下游屯溪区及歙县人民政府要督促率水和新安江干流沿线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在重点地段、关键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蓄水影响区域内单位和群众要积极配合月潭水库工程下闸蓄水工作,对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擅自进入水库淹没区、影响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对破坏和阻扰下闸蓄水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黄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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